建于 1939 年的旧高等法院地处市中心圣安德烈路 (St Andrew's Road),长久以来一直是庄严肃穆的化身。

旧高等法院由海峡殖民地公用事业局 (Straits Settlements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首席设计师 Frank Dorrington Ward 设计,这是在新加坡建成的最后一栋古典主义建筑,也是 Ward 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灵感源自奥卑利
设计灵感源自伦敦奥卑利 (Old Bailey) 法院的旧高等法院是在新加坡建成的最后一栋古典主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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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普遍认为 Ward 的设计灵感源自伦敦奥卑利法院。相似之处显而易见,中央圆顶映衬着由科林斯式和爱奥尼亚式立柱撑起的古典主义外立面。

立柱和山墙面(立柱上方的三角形)极具吸引力,由位于新加坡的意大利米兰雕塑家卡瓦列·鲁多夫·诺里 (Cavalieri Rudolfo Nolli) 采用石膏创作而成。

法律与秩序的象征
旧高等法院精细的工艺和独特的设计元素备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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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墙面的雕塑,以中间代表公正的人物为中心。左侧人物代表乞求宽恕者,右侧有两位立法者,手中拿着书本,代表法律。其他人物象征着感恩和繁荣 — 这是奉行法律和秩序所带来的结果。

质朴的内饰,时刻提醒着后人这栋建筑建于大萧条 (Great Depression) 时期。石膏用于装饰飞檐和大厅,装饰艺术风格的地面采用了吸音橡胶。

建筑中央是精致的圆形图书馆 (Rotunda Library),精细的工艺、浮雕嵌板和独特的飞檐特引人注目。